人生最可愛就在那一撒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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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錢,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,不知道錢的壞處,只知道錢的好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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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個愛情故事的開始總是燦爛如花,而結尾卻又總是沉默如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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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追求幸福,所以努力;有人擁有幸福,所以放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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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是家中珍藏的寶物,每過一陣也得拿出來,讓別人賞玩品評,然後自己才會重新發現它的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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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女人因為心裡不快樂,才浪費,是一種補償作用。例如丈夫對她冷淡,就亂花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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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是風花雪月的事,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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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回過頭去看自己成長的道路,一天一天地觀望,我站在路邊上,雙手插在風衣的兜裏看到無數的人羣從我身邊面無表情地走過,偶爾有人停下來對我微笑,燦若桃花。我知道這些停留下來的人終究會成為我生命中的溫暖,看到他們,我會想起不離不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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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,全世界便與你同聲笑,哭,你便獨自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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激情,友情,親情我們之間無所不有,卻唯獨沒有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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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別人做點事,又有點怨,活著才有意思,否則太空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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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本來並不複雜,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,不是「我愛你,我恨你,」「便是算了吧,你好嗎?對不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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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不愛你,我就不會思念你,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,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志,我更不會痛苦。如果我能夠不愛你,那該多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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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會失去自由,明知這是一生一世的合約,為了得到對方,為了令對方快樂,也甘願作出承諾。戀愛旳一個追求不自由的過程,當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時候,就是你不愛他的時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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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事情還沒講完那就算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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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憧憬著一個女人的身體的時候,就關心到她的靈魂,自己騙自己說是愛上了她的靈魂。惟有佔領了她的身體之後,他才能夠忘記她的靈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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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是真的自殺,死了倒也就完了,生命卻是比死更可怕的,生命可以無限制地發展下去,變的更壞,更壞,比當初想像中最不堪的境界還要不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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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之所以是圓的,是因為上帝想讓那些走失或者迷路的人能夠重新相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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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追求到我喜歡的人,我願意放棄我所擁有的一切,可當我放棄這一切後,她還會接受我的愛嗎?首語:都說世上傷心的人比開心的人多,可更多的時候我認為傷心是會上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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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一個人不是向她承諾會對她有多好,而是明知愛的毫無指望,卻還一直在那裡傻傻地等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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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別和失望的傷痛,已經發不出聲音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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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光擦乾了我思念你的淚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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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還沒得到自己的一份家業,自己的一份憂愁負擔與喜樂,是常常有那種注意守侯的神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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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城市裡,我相信一定會有那麼一個人,想著同樣的事情,懷著相似的頻率,在某站寂寞的出口,安排好了與我相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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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一顆心,別像守一隻貓。它冷了,來偎依你;它餓了,來叫你;它癢了,來摩你;它厭了,便偷偷地走掉。守一顆心,多麼希望像守一隻狗,不是你守它,而是它守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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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到一些事,明明不相干的,也會在心中拐好幾個彎想到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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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在戀愛時最能表現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質。這就是為什麼愛情小說永遠受人歡迎——不論古今中外都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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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的人走了就再也沒回來過,所以,等待和猶豫才是這個世界上最無情的殺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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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就是上輩子欠下的情債這輩子來還——我上輩子一定俗不可耐,搞得我今生無債可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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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憶永遠是惆悵。愉快的使人覺得:可惜已經完了,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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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年輕麼?不要緊,過兩年就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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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生命裏的溫暖就那麼多,我全部給了你,但是你離開了我,你叫我以後怎麼再對別人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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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,都是嚴格的考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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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良的人永遠是受苦的,那憂苦的重擔似乎是與生俱來的,因此只有忍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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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沒有等我,是你忘了帶我走,我們就這樣迷散在陌生的風雨裏,從此天各一方,兩兩相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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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不調戲女人,她說你不是一個男人;如果你調戲她,她說你不是一個上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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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承諾在最需要的時候沒有兌現,那就是出賣,以後再兌現,已經沒什麼意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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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有愛情的家庭裡面的孩子,無論生活如何的不安定,仍舊是富於自信心與同情--積極,進取,勇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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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知已就好像一面鏡子,反映出我們天性中最優美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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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的說來,活過半輩子的人,大都有一點真切的生活經驗,一點獨到的見解。他們從來沒想到把它寫下來,事過境遷,就此淹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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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恨事:(一)海棠無香;(二)鰣魚多刺;(三)曹雪芹《紅樓夢》殘缺不全;(四)高鶚妄改死有餘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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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最大的幸福,是發現自己愛的人正好也愛著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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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一生中有大大小小的等待,人漸漸忘記了自己等待的是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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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總是害怕自己未知的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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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酒在肚子裡,事在心裡,中間總好像隔著一層,無論喝多少酒,都淹不到心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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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問我愛你值比值得,其實你應該知道,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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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死了,我的故事就結束了,而我死了,你的故事還長得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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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永遠不懂我傷悲,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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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,我不能去得更遠。我們此生共赴天涯海角,不是遊走半個地球,而是人間相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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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,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,你無法再令我快樂,我也唯有離開,我離開的時候,也很痛苦,只是,你肯定比我痛苦,因為我首先說再見,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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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個人,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。當他重復地傷害你,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,感覺已經麻木了,無論在給他傷害多少次,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麼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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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,那就是樟腦的香,甜而穩妥,像記得分明的塊樂,甜而悵惘,像忘卻了的憂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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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你面前我變得很低很低,低到塵埃裏。但我的心裡是喜歡的,從塵埃裏開出花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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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愛情的世界裡,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,當一個人以為可以還清悔疚,無愧地生活的時候,偏偏已到了結局,如此不堪的不只是愛情,而是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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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種特殊的誘惑性,走起路來,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,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顫抖,無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顫抖,虛虛實實,極其神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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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被輕輕撕碎,扔到海中,那麼,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。你的言語,我愛聽,卻不懂得,我的沉默,你願見,卻不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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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,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,而對於年輕人而言,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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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不會說話的人,衣服是一種語言,隨身帶著的是袖珍戲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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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小的憂愁和困難可以養成嚴肅的人生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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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上了你,我才領略思念的滋味、分離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,還有那無休止的佔有欲。為什麼你的一舉一動都讓我心潮起伏?為什麼我總害怕時光飛逝而無法與你終生廝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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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也是一種發明,需要不斷改良。只是,這種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,它沒有專利權,隨時會給人搶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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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使人忘記時間,時間也使人忘記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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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從希望開始,也由絕望結束。死心了,便是不再存在著任何我曾經對你有過的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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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,原來是含笑飲毒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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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相信愛可以排除萬難;只是,萬難之後,又有萬難。這是我更相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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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,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。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,然而,製造更多遺憾的,卻偏偏是愛情。陰晴圓缺,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。換一個人,都不會天色常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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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,大多數事情超出我們的理解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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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都是寂寞慣了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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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朵不開花的花,尚未學會綻放,就已學會凋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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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書很難——又要做戲,又要做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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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千萬人之中,遇見你要遇見的人。於千萬年之中,時間無涯的荒野裏,沒有早一步,也沒有遲一步,遇上了也只能輕輕地說一句:「哦,你也在這裏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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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人的一生,再好也是桃花扇,撞破了頭,血濺到扇子上,就這上面略加點染成一枝桃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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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是最好的朋友。唯一的缺點是使我近視加深,但還是值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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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討厭是自以為有學問的女人和自以為生得漂亮的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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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都會面目全非,時光沒有教會我任何東西,卻教會了我不要輕易去相信神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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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別人的,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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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本你以為婚姻就是長期的MY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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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個蝴蝶都是從前的一朵花的鬼魂,回來尋找它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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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,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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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,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。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,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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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這東西不過是生命的碎殼;紛紛的歲月已過去,瓜子仁一粒粒咽了下去,滋味各人自己知道,留給大家看的惟有那狼籍的黑白的瓜子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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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喜的人,我還能想像得出他們的心理;你們這種謙遜得過分的人,我簡直沒法了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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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沒有人與人交接的場合,我充滿了生命的歡悅。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這種咬嚙性的小煩惱,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,爬滿了蚤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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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在這世上,沒有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。人生在世上,還不就是那麼一回事,歸根到底,什麼事真,什麼是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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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做錯事,但是女人遠兜遠轉地計劃怎樣做錯事。女人不大想到未來——同時也努力忘記她們的過去——所以天曉得她們到底有什麼可想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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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徹底懂得一個女人之後,是不會愛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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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的是生命,長的是磨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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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達無比的自身和這腐爛而美麗的世界,兩個屍首背對背栓在一起,你墜著我,我墜著你,往下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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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絕望和希望,彼此廝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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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晚,是哪一雙高跟鞋在陪我跳舞?每一次都踩中我的疼痛又是哪一片朱脣在誘惑我,放棄一直回頭張望的堅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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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戀新的失戀我狂奔著,為的是不讓自己感到寂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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