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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·魯勒
A.A. Van Ruler
1908-12-10
1970-12-15
nl

阿諾德·阿爾伯特·范·魯勒是荷蘭神學家。 范魯勒最初是一名牧師,從1947年起,他是烏得勒支大學的教授。他隸屬於荷蘭歸正教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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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言數:17
凡愛神者,就一定把善惡看得清清楚楚的。神所厭惡的罪惡,他怎能去沉緬享受罪中之樂?另一方面,他明白能以罪中之樂自娛者,是因為不知愛神之真喜樂,但他願以神之大愛作藥醫好自己瞎眼。 4.0
如果我們徒重外表的禮貌、態度,而忽略了愛的生命的培養,即一切禮節將變為假冒為善了。 4.0
愛從來不敢以自己為一切事物的中心,愛知道自己只是神創造宇宙中的一員,而整個宇宙是屬乎神的。神所以創造我,是要我在其國度中有所貢獻,不是有所損人利己。 4.0
愛,知道神造人;人人有其價值,有其用處;除了自己以外,神亦以其豐豐富富的恩典,創造豐豐富富各種不同的個人。有誰敢自誇?因為知道自己不過是神大花園中千千萬萬為主栽種澆灌的一朵小花,只要整個大花園給主、給人喜悅,就心滿意足了,絕不敢孤芳自賞。 3.0
愛,尋求調和,不是爭競;喜歡大合唱,不是獨唱高調。 2.0
愛膽敢面對惡者,從不怕其威嚇;愛裡無懼怕,反把懼怕驅走了。 2.0
神愛世人;滿有神愛的信徒,一定也會愛世人。因為他只知給與,不求報答;只知耕耘,不問收穫。
神對世人何等忍耐,長期忍耐!祂要愛祂的人也凡事忍耐,不急急的下斷語,反願長期忍耐,盼望世人有一天從岐途上轉回來。
張狂的人喜歡顯露自己的特長,以壓倒他人;有愛心的人絕不這樣做。
愛,接受一切痛苦的現實,不埋怨,不訴苦,不自憐,反而以一團燒著的愛火融化,把痛苦的現實化為一首新歌,這就是「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」(林前十三4)的註釋。
愛,尊重人人有其不同的個性、特長,也知道這不同的個性、特長是神賦予人不同的恩賜,自然不會嫉妒,反而多多欣賞。
愛,寬懷大量,而且日益擴大服務的範圍,因其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,就是享受在主裡的大團契。
愛不求自己的益處,也就是不緊緊地抓住自己的權利、地位、名譽、物質,為了追求和平與協調,甘願犧牲自己應得的益處。
愛不刺傷人的情感,尊重人的風俗禮節,待人接物總是溫溫和和的。其實,神的愛才是一切禮節的靈魂。
愛心與信心是合而為一的。不是愚昧的信心,是切實相信;信實的神對任何事物都有最好的解決方法。
愛在神真理中獲得喜樂,愛不是勉勉強強順從真理,而是樂意在神律例中自樂。
愛並不是要我們沒有獨立的個性,事事與人一模一樣。神原賦予每人不同的個性。愛是要我們彼此協調,如七種不同的顏色合成一道美麗的彩虹般。